警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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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07-03   信息来源:   收藏  
【白山警方提示】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也属违法

  4月8日14时,湖北省孝感交警直属四大队民警在107国道执法服务站对重点车辆开展检查时,发现辅道上一村民叶某正在骑自行车,其行驶路线成蛇状,民警立即将其拦下。

  经查后民警发现,其身上有浓烈的酒味。原来,叶某中午在亲戚家吃饭,饮酒后骑自行车回家。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测试,发现其血液酒精含量9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依法对叶某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白山警方提醒您:不管什么出行方式都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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