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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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4-03-07   信息来源:   收藏  
驾驶疲劳对行车安全有什么影响

  疲劳是由于体力或脑力劳动使人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而引起的。驾驶疲劳是指驾驶人员在驾驶车辆时,由于种种原因产生了生理机能或心理机能的失调,从而使驾驶机能失调。驾驶员行车一段时间后,常常会出现腰酸背疼,眼睛模糊,手指和身体不灵活,反应和判断速度缓慢等现象,这些现象统称为驾驶疲劳。

  从疲劳恢复的时间上看,可以反疲劳人为三类:即一次性疲劳、积蓄性疲劳和病态性疲劳。

  一次性疲劳是经过短时间的休息后,比如睡一夜觉可以恢复的疲劳。这是一种由于日常的劳动所引起的疲劳,正常驾驶疲劳就是属于此类。

  积蓄性疲劳不能用短时间的休息来恢复,睡一夜觉后,第二天还是疲劳。要使用这种疲劳得到恢复,必须经过长时间的休养和充足的睡眠。否则,这咱积蓄性疲劳会发展成病态性疲劳。

  病态性疲劳是由于长时期处于疲劳状态而引起的。这种疲劳使劳动质量下降,影响身心健康。积蓄性疲劳严惩者也和病态性疲劳者相似,都不宜驾驶车辆。

  当出现疲劳时,驾驶员的心理状态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变化,使驾驶员在控制车速、行驶方向和对交通标志的反应能力下降,严重者会发生交通事故。

  停车小眠是途中缓解疲劳有效的办法。长途行车中,在每行车2~3h,即应停车休息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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