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之后
第一时间报警是常识
但总有人幻想可以“溜之大吉”
最终害人害己!
7月6日22时许,靖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指挥中心警情指令,在靖宇县四方大桥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一辆轿车与三轮车相撞,致使三轮车驾驶员受伤,肇事司机逃离现场,请迅速前往追查.
交警大队值班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三轮车驾驶员李某受伤已被送往医院就医,肇事车辆不见踪迹,现场只残留一辆被撞损的三轮车和两条刹车印。办案民警对现场勘查后分析判断该案为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交警大队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应急预案。
民警迅速投入案件的侦办,兵分多路各司其职迅速开展侦破工作。通过走访现场目击证人、问询围观群众、调取街道监控发现,7月6日,21时50分一辆吉F5K***号小型轿车在与警用警示牌相撞后逃离现场,后又与三轮车相撞,造成驾驶员李某受伤,但是车辆并没有停下,而是加速逃离现场。民警随即将该车车主滕某传唤至交警大队进行询问,面对摆在眼前的证据,滕某对自己驾驶吉F5K***号小型轿车交通肇事逃逸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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