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确保辖区高考期间道路畅通,给广大考生与考生接送车辆提供一个安全、便捷、有序的通行环境。白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浑江区大队做出如下通告:
1、7月7日-7月9日,接送高考考生车辆不受通江桥、金河桥等地点交通限行措施管控。
2、高考期间,建议减少驾车出行或与高考时间错峰出行,多选择公交、骑行、步行等出行方式,尽量避开考场周边道路出行。
3、高考期间,请提前关注交通管制信息,合理选择、规划出行路线,途径考场周边道路时,请听从交警指挥,禁止鸣笛。
白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浑江区大队
2020年7月6日
为确保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广大考生提供公平正义的考试环境,白山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严厉打击销售、使用考试作弊器材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
白山市大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弘宝煤矿申请换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根据公安部《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和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公安机关爆破作业单位行政许可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白山市公安局经过初步受理,所在地公安机关内部审核,专家组书面审查、现场核查等环节,拟对通过审核的有限公司发放《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直接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对匿名信,一般不予受理。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具体详细。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8日至...
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措施,巩固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局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5月30日以来的所有从北京市来(返)白人员,须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登记报备,如实报告出发地、出行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对北京市高风险地区来(返)白未满14天人员,一律实施21天集中隔离加7天居家单独隔离管控措施;对北京市中风险地区来(返)白未满14天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加7天居家单独隔离管控措施;对北京市其它地区来(返)白未满14天人员,一律实施居家单独隔离14天管控措施,隔离期满核酸检测结果正常的可解除隔离。对以上来(返)白已...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全面恢复公安交管业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保障复工复产,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白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即日起全面恢复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的相关业务,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面开通机动车登记检验、驾驶人考试、未满12分审验教育等业务,切实保证群众企业办理业务需要。但在车驾管业务大厅、驾驶人教育考试场所、车辆查验检验场地等人员较集中场所,还要严格执行业务引导分流、窗口人员安全防护、办事人员体温检测和“扫码”信息登记等要求,...
广大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
人口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吉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即将开展,在人口普查前全面开展户口整顿是确保人口普查数据信息质量的基础工作,通过户口整顿,使人口资料更加全面详实,户口登记项目更加完整准确,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为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公安机关将结合疫情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工作要求,采取上门见面与电话、网络等不见面相结合的方式,逐人、逐户核对信息,请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请您及时查看自己的户口登记情况,如果存在未及时办理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等登记手续...
全省广大人民群众:
2020年6月5日是第49个世界环境日,中国将“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确立为今年环境日的主题,旨在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共建天蓝、山青、水秀的美丽中国。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省公安厅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部署要求,深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定职责,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全力保护吉林这片蓝天黑土。当前,我省生态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为此,省公安厅提出如下倡议:
一、不...
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吉林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 全力维护社会秩序和医疗秩序的通告》《吉林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有关规定,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以下行为,公安等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严厉打击。属于违法行为的,依法给...
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屯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对本辖区4月1日以来,自吉林市、舒兰市到白山人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确保清仓见底、不漏一人。广大群众要积极配合排查,吉林市、舒兰市到白山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其他人员要主动举报线索,对第一举报人一次性给予现金5000元奖励。凡是吉林市、舒兰市到白山人员主动报告的,减免核酸检测费用。对主动报告且家庭困难的,经所在社区(村屯)出具贫困证明后,减免集中隔离费用。
二、全市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凡是4月1日以来自吉林市、舒兰市到...
为进一步应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切实保障辖区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洗浴、游泳馆(温泉洗浴)、酒吧、室内儿童娱乐场所等存在人员密切接触或聚集风险较高的密闭式娱乐场所暂时关闭。图书馆、文体活动中心、文化馆、大型商超等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扫码、测温,采取分时、限流、“一米线”等措施,防止人群聚集风险。各超市、餐饮、药房、蛋糕房、熟食店、母婴用品店、粮油副食店、蔬菜水果店、干洗店、理发店、美容院等服务性经营单位,要大力推行扫码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员工和顾客佩戴口罩、保持合理间隔距离等防控措施。
二、即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