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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刑法专家:对正行驶的公交车司机“动手”,最高可...2018-11-06

 
  11月2日,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原因公布,该事故相关调查提到“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的互殴行为与危害后果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两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经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犯罪”,而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指向的正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彭新林表示,乘客因纠纷对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的司机“动手”,都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彭新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行为犯,也就是说,该罪的成立不以实际发生后果为前提,只要行为人有相关...

净身出户协议无效,别自己骗自己了2018-10-29

 
  根据《中国妇女报》的报道,“婚内出轨”居2016年离婚原因的首位,占比高达53.33%;而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有83.58%的人在离婚时要求对方净身出户。那么在婚内约定“在离婚时过错一方净身出户”的约定是否有效呢?先来看一则案例((2016)京02民终3879号)
  杨某与胡某经人介绍相识,双方于2001年12月29日登记结婚。2003年1月30日,生下一女。期间杨某曾与其他异性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写下保证书“我今犯了件不可绕数(饶恕)的错物(误),和赵XX夜里在一起,……,以后不在和他连续(联系),刘XX和李XX以(也)不在(再)有认和(任何)关系。以后我如犯类似的事情,家里...

多次非正常上访、闹访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2018-10-19

 
  【案件回放】
  2013年以来,居民赵某以其家人的交通事故未得到处理为由进行信访,后其信访的交通事故一事被有关部门妥善地解决。但赵某在明知其信访事项已经处理完毕的情况下,仍多次到各级政府进行上访。经有关部门教育、训诫、行政处罚后,赵某频繁到北京市天安门地区及中南海周边等地非正常上访30余次。
  在非正常上访期间,赵某被北京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训诫6次。2015年,赵某还纠集多人到市政府门口,采取拉横幅、喊口号等方式严重扰乱市政府办公秩序。
  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赵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7月被公安机关逮捕。淇滨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赵某犯寻衅滋事罪...

赌债究竟要不要还?2018-10-08

 
  李某长期沉迷赌博,并在赌场上结识王某。2016年4月30日,李某向王某出具借款金额为19万元的借条一张,双方约定每日利息1000元。因李某未能及时还款,致王某将其告上法庭。
  原告王某主张,被告李某分三次向其借取现金,至2016年4月30日,双方进行结算,由被告王某收回之前借款的借条,并向其重新出具一张19万元借条。被告李某主张,其于2016年4月初向原告王某借现金5万元用于赌博,双方约定日息1000元。2016年4月30日,双方进行结算,借款本息共计为9万元,因其无力还款,原告王某表示可另出借10万元给其翻本,其遂出具了19万元的借条一张。次日,其至原告王某处领取借款未果。其...

无人机秒变“血滴子” 骑电瓶车大姐撞上旋翼至今未醒2018-09-28

 
  悬停在离地1米左右的无人机,差点要了人命!
  9月3日下午,家住金华市洋埠镇的刘大姐骑着电瓶车回家。途经大坟头村时,大姐突然撞上了悬停在离地1米左右的无人机,她连人带车翻进了路边的沟渠。当大姐被抬上来时,后脑勺血流不止,小拇指也被切掉了半个,在医院经历开颅手术后至今未醒。
  这架无人机当时正在进行农药喷洒作业。
  涉事无人机为3WD4-10植保型无人机,隶属浙江某科技公司。那几天,公司受一家农业公司委托,为得了“白叶枯”病的水稻喷洒农药。出事当天,是他们在当地作业的第三天了。这种无人机每个机翼柄长1米左右,有4个旋翼,一次能装载10公斤药水,五六分...

将抵押手机骗出后趁机逃跑行为的性质2018-09-19

 
  【案情回放】
  2016年11月30 日,被告人谢某来到林某的手机店内,将他人所有的一部步步高手机抵押给林某,借款1000元。同年12月 2日,被告人谢某又来到该手机店,称欲赎回手机而从林某手中骗出手机,假装打电话,趁林某不注意,突然携手机逃离现场。此后,谢某还以抵押手机的方式从杜某及王某处分别借得700元、800元,又以同样手段携抵押手机逃跑。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夺罪。被告人的辩护人称,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1.抵押物不能成为本罪犯罪对象,对抵押物的丧失不影响债权的实现;2.即便抵押物系犯...

丈夫见妻子被调戏刺死施暴者 法院判其正当防卫2018-09-11

 
  本报三亚7月18日电因妻子遭调戏,丈夫陈某杰反抗被围殴,过程中陈某杰把其中一名施暴者刺伤致死。今天,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一起检察机关抗诉案件的二审结果,法院最终驳回抗诉,认定被告人陈某杰属正当防卫,无须负刑事责任。
  据悉,2014年3月12日21时许,陈某杰和妻子孙某丽在商品街一巷港华市场工地上加班。同工地的木工周某烈、容某浪、容某烈、纪某练酒后滋事,调戏孙某丽,并辱骂围殴陈某杰。陈某杰在反抗过程中,使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小刀,向周某烈、容某浪、纪某练等人挥去。混乱中,他的刀刺中了容某浪左腹股下方,造成后者左股动静脉断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还致...

敲诈派出所所长:不给钱就进京上访2018-08-31

 
  据《检察日报》报道,“上访户”竟敲诈勒索派出所所长,称“不给钱就去北京上访、让所长下岗”。
  近日,经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包某敲诈勒索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包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包某于2017年3月到北京上访,同日被抚顺接访人员从北京接回抚顺,由顺城区某派出所所长曹某协调解决。当日,派出所给予包某救助款、精神补偿费共3万元,并为其办理低保。经协调,曹某将办理低保的工作人员刘某的电话告知包某,让包某与刘某联系具体办理事宜,但包某并未联系刘某。
  2017年10月,包某以“不给钱就去北京上访、让所长下岗”...

登陆他人支付宝账户,擅自转走资金是否构成诈骗罪?2018-08-21

 
  【裁判要旨】
  输入他人支付宝用户名和密码,将他人支付宝账户内资金私自转出。行为人因实施了虚构其为支付宝用户本人或得到用户授权的事实,从而让支付宝误以为转账行为是用户的意思表示,该行为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案号】
  一审:(2015)甬海刑初字第392号
  二审:(2015)浙甬刑二终字第497号
  【案情】
  公诉机关: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徐雅芳
  2015年3月11日晚,被告人徐雅芳使用单位配发的手机登录支付宝时,发现可以直接登录原同事、被害人马某的支付宝账户,该账户内显示有5万余元。次日下午1时许,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柳汀新...

以借打电话为由拿走他人手机的行为如何定性2018-08-03

 
  【裁判要旨】
  行为人以借用他人手机打电话为由趁机将手机拿走,从犯罪手段的形式上看是采用欺骗方式让被害人将手机借给行为人,但被害人真实意思并非将手机的所有权转移给行为人,而是将手机暂时借给行为人使用,若行为人趁被害人不注意将手机拿走,该行为的性质属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应定性为盗窃罪。
  【案情】
  2013年9月14日12时许,被告人王某在重庆市涪陵区滨江大道“龙芝尊酒店”餐厅内,以借用被害人唐某手机打电话,趁被害人唐某回厨房后做事之机,将被害人唐某将其价值人民币2463.12元的苹果4手机拿走。被害人唐某几分钟后回到餐厅找王某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