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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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5-11-26   信息来源:   收藏  
公 告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自2015年12月1日起,在白山市区部分路段应用高清电子警察(自动抓拍)交通管理措施,针对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违法视频采集,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具体路段如下:

  1、浑江大街通江路、团结路、卫国路、新华路;

  2、红旗街通江路、团结路、向阳路、新华路;

  3、建设街通江路、卫国路、新华路;

  4、健民街新华路。

  特此公告。

   白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浑江区大队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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